德国正确取暖姿势能省钱,租房陷阱:收缴超额的暖气费

德国华商报讯:

 

2018年的德国,经历了60年不遇的高温夏天,小编刚刚从热浪中缓过神,却发现早上出门上班已经需要穿皮衣了,这秋冬季来的也太迅速了……。说起冷,咱不怕,谁让家里有暖气呢。

在德国买房或租房,都不必考虑是否有暖气,因为是肯定会有供暖设备,区别就是集中供暖还是独立供暖。比如小编在莱比锡租房时就曾经使用过电暖气;也有使用煤气的取暖设备(这些供暖设备只限自己住家,租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主控制使用暖气),类似这种暖气设备,就是独立供暖,一般是由房客自己和能源公司产生交集,按照实际使用量支付。

通常情况下公寓楼都会使用集中供暖设备,就是统一时间集中供暖,通常情况是每年的10月1日开始到来年的4月31日。每个暖气上都会有一个调节阀和一个计量表,可以根据需要调节用量,每年提交一次计量数据。房屋管理公司一般会在每年的三月之前给各个用户一封去年一年的年终结算清单,实施多退少补,但是通常情况下都是收到补交的账单,然后提升来年每个月预付暖气费或者电费等等。

集中供暖,往往会让消费者缴纳超额暖气费?!

根据市场观察员对能源中心所属能源消耗部的调查显示:年终结算表中关于暖气费那部分结算大多数都有误或者结算不透明。调查显示只有31%的计量表数据是正确的,而37%的计量表是记录错误数据,另外的32%的计量表的数据是不明确的,需要求证。

莱茵兰-普法尔茨州的消费者提供了1046份暖气结算报表给消费者权益倡导者协会,时间跨越2011年到2017年,作为调查依据。现在表明,其中有329份是需要重新结算,有明显的错误。

那么在德国,是如何计算暖气费呢?

一是按照各户的面积摊一部分基础费用;二是再按照每户计量表上的度数交一部分,各个部分加起来是整栋楼的总共要交的费用,再分摊到每户。但是更多情况下,只是按照公寓面积来公摊暖气费,这是不正确的。

“调查的结果令人担心”来自莱茵兰-普法尔茨州的能源消耗部的能源市场专家Hans Weinreuter说:“法律规定来讲,供暖公司必须让租户可以明确了解自家暖气的实际消耗,目的是可以让租户节约能源。如果不能实施,只是按照面积公摊暖气费,无视计量表的数据,那么就会造成能源浪费,原因是租户没有暖气费的概念,会造成浪费。”

消费者权益倡导者建议各个租户或户主,核对并合成年终结算清单的所有原始文件。如因为房屋管理公司或者房东居住太远不方便核查,也可以要求对方发送电子文本或传真。

如果租户不确定年终结算清单中关于暖气费的账目,第一时间就可以求助市场观察员,让他帮助核算。也可将清单中的暖气结算表提供给德国租户协会或消费者咨询中心等独立的组织做审核。

如何在德国合理使用暖气?

* 不要在暖气片前放置家具,会阻挡空气流通。

* 检查暖气调节器,因为有时候暖气调节器的自动控温装置错误认为室内温度已经达到所调定的温度而停止加热。

* 不要为了省钱,只开厨房和客厅的暖气,但却将其通往其他没暖气的冷房间的门敞开,这也会导致暖气费的上升,因为每个房间的暖气装置的供暖空间都有限制。

* 正确的通风方式也会影响到暖气费的重要因素之一。冬天通风时不要长时间的斜开窗,应该每天多次,每次短时间地将门窗全部打开。每次通风前下调暖气温度调节。这样才能在既省钱又保暖的前提下保证房间内的新鲜空气。

如长时间离开房间,将暖气温度调节器下调。关闭连接不同温度房间之间的内门。过高的暖气调节器定位(比如调至4和5)不能加快房间的温度上升,只能引起过多的耗能。夜间关闭门窗外的金属卷帘。

德国能源机构从舒适和节能的角度出发,向公众建议的室温为:卧室为16-18摄氏度,起居室为20摄氏度,厨房18摄氏度,走廊为15摄氏度,浴室为24摄氏度。室内湿度应在4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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